(一)申办“三资”企业需提供的资料:
1、外方投资公司(母公司)资料:公司名称、电话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、国籍、注册资本、注册日期、经营范围、年产量(销售额)、产品主要销往国家、合法开业证明、银行资信证明、近三年资产负债表(独资)等。
2、新办公司的资料:公司名称、投资总额、注册资本、经营范围、年限、各方投资者(股东)名称和投资比例、出资方式、年用水量、年用电量、国内和国外员工人数、对环境的污染情况,以及董事会人员、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、董事长个人简历、相片等。
3、拟进口设备(或物品)以及国内购买的设备(或物品)清单,包括:设备名称、型号、产地、数量、单价、用途。
4、新办公司生产时所需的原料、辅料,包括:材料名称、年用量、单价、产地;生产产品的名称,年产量、单价、主要销往的国家,内、销比例。
5、生产工艺流程:列出工厂生产过程中几种主要的中间物(或半成品)及其生产手段。
(二)国内投资项目立项需提供的资料:
1、立项申请表(特殊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申请报告);
2、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;
3、用地证明材料;
4、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,需提交可行性报告(生产性项目)、资金来源证明(投资总额30%以上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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